一见钟情是激素的谎言吗?——《圣经》视角下的婚恋观
引言
“我喜欢你!”
站在异性的角度,从“喜欢”这个词出发的一个基本推演是:心动,产生强烈的好感,并渴望进入进一步的情感关系。然而,作为21世纪的基督徒,当看到身边的年轻人不断地分分合合,恋爱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时髦的游戏时,我们不禁要思考,基于“喜欢”来选择伴侣,真的合乎上帝的旨意吗?
让我们看看圣经中的例子吧!
在论到挪亚的日子时,主耶稣特别提到了嫁娶之事,他说明这是末时代的显著特征之一:“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马太福音24:38)。当然,嫁娶本身没有问题,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沉沦呢?
一切的根源在于,将另一半视为偶像!基督的复临对这等人来说是“不知不觉”的,说明他们早已经习惯于轻浮的打情骂俏,在心中将对方放在了比上帝更高的位置,甚至不惜违背原则也要讨另一半的喜悦,像亚当所做的一样。
《圣经》早已清楚的告诉了我们洪水时代滔天罪恶的原因。经上说:“上帝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世纪6:2)。
也许塞特的子孙们真的被该隐的女儿迷住了;他们醉心于这些女人所表现的不拘小节的风度以及她们艳丽的打扮,因此不愿在自己的本族当中寻找伴侣。
这一选择的结果是一次灭世的大洪水。请不要忘记,主耶稣曾严肃地警告我们“人子降临也要如此”,说明这样的情况在他复临的前夕也会发生。因着与世俗的同化,今日的基督徒在婚姻问题上妥协,与没有信仰的人结合,永久地失去了作为上帝子民的宝贵特质,再无回头路。
真诚的基督徒不禁为此种现象感到痛心疾首;他们看到了灵魂的丧亡,也看到了婚姻以悲剧收场,于是便从心底里发问说:我该怎样来选择人生的另一半,才不至于后悔,并能实现上帝起初为婚姻所定的旨意?
本文旨在探索这一问题的答案。通过刨析《圣经》中的人物、故事与训诲,笔者将在神学语境下对爱情的定义做出重新诠释,并尝试以基督化的视角解析当代青年人的择偶困境,并最终推导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指导原则。
一、基于“好感”选择伴侣是否可行?
“真的非她不可了!”
“她真的把我迷住了!我愿意为她付上所有!”
在与青年人交谈的过程中,我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
这种感觉很真实。当参孙遇到大利拉时,他也有这同样的感受。仅仅一眼,参孙便沦陷了。后来,他拒绝了父母与长辈们的所有劝戒。最终,在大利拉的不断影响下,他将自己原应保守一生的秘密告诉了这位女子。结果便是被非利士人抓住,刎去双眼,在幽暗潮湿的监牢里推磨。
今天不知有多少人也是像参孙一样,明知可能会引火烧身,却还是飞蛾扑火。
不得不说,激素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青春期人体会自然分泌荷尔蒙。有科学家认为,爱情荷尔蒙正是产生爱情的原因;然而这种激素的作用最多持续两年。
明白这一点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婚姻的考量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但愿婚前我知道》一书中,盖瑞·查普曼博士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明这一点。他和妻子凯若琳从相遇便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对方;用盖瑞博士自己的话说,“她的一切言谈举止都深深吸引着我”。他们觉得两个人命中注定就是要在一起,对此深信不疑。
然而,“婚后仅仅6个月,我们就异常痛苦,超过了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他说。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渐渐变得索然无味,他们甚至开始怀疑这样的结合是一个错误。由于生活习惯不一致,导致批评、指责、争吵不断上演。在重大决策的意见上也有分歧。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两情相悦只是爱情的第一阶段,在这之后还有漫长的磨合期。
这已经是最好的一种情况,两个人都互相喜欢对方。倘若有一方没有那么喜欢,情况只会更糟糕。
据盖瑞·查普曼博士说,两情相悦的状态通常只会持续一年半,最多不会超过两年。在这一阶段,激素的作用就像是麻醉剂一般,让人看不清对方真实的样子。
现在,请读者朋友们思考: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非她不可”的人吗?如果爱一个人是出于好感,那么等好感逝去了,还爱不爱呢?现在我们知道,好感终究有逝去的一天。这是本文要引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文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会看到这一问题的答案。
幸福取决于人品,不取决于好感,我会在之后的论述中详细说明这一点。
二、25岁之前都不应该谈恋爱吗?
教会中的一种观点认为,大学期间的恋爱极有可能造成决策失误;由于双方思想都不成熟,品格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种情况下恋爱是一种鲁莽且不负责任的行为。
基于这种观点进行延申,有牧长曾告诫我说,25岁之前都不要考虑谈恋爱。他的看法是人在25岁之前心智都是不成熟的,这时候所做出的决定,将来一定还会变。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被耽误了,还有可能影响将来的前途和发展。
一方面,我非常认同这位牧长所持有的谨慎态度,他也是教会中广为人知的一位传道人。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必须指出,工作以后由于地缘的限制,择偶的范围只会更加有限。优质的青年男女在相亲市场上是不流通的。
像我们这些不够优秀、没有闪光点的大多数人,毕业以后,离开了基督教环境,找对象真是难上加难。(注:本文中出现的所有学校语境都是特指教会大学。由于世俗学校中的基督徒很少,故此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之内)。
我不是在渲染焦虑,我只是把不同的声音呈现了出来,读者需要自己去判断。
当上帝创造人时,祂并没有直接为亚当造好伴侣,而是先让亚当先看到动物们成双成对的经过,等亚当觉悟到自己的需要以后,才从他身上取一根肋骨造了夏娃。
这足以说明上帝在感情方面十分尊重人的需求。祂不会在一个人还没有觉悟到单身的局限性的情况下给他安排另一半,也不会在一个人渴望寻找伴侣的时候禁止他。在个体情感觉悟不一致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尊重差异。
在25岁之前不要找对象的建议中,有一种例外且绝对安全的情况,那就是以家庭为桥梁的联姻。
在《圣经》中,娃娃亲十分常见。由于交通不便,一个村子里的几户人家通常对彼此知根知底,孩子们从小就一起玩,一起长大,因此早早就被父母安排了婚姻。这种结识在一种极其熟悉、毫无风险的情况下进行。从孩童时期的友谊演变成为爱情,反倒更有助于关系的稳固。虽然这在现代很难做到,但相同的原则却依然适用。
倘若男女青年在教会中已经足够熟悉,而双方父母对彼此的原生家庭又足够了解,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风险都会被规避。
学生时代的恋爱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那就是两个人在一个共同的成长环境中以最真实的一面相遇,没有现实利益的掺杂,更无需戴着面具在餐桌旁进行拙劣的表演。等到毕业时,共同制定人生规划,携手为理想中的生活奋斗。
有人说,能顺利走入婚姻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学生时代的爱情,双方都不成熟。一种是有了各自的工作,在原有生活基础上,进行筛选、匹配。
前者更贴近于人们对爱情的幻想,而后者的体验在我看来更像是相亲;前者是共同成长,无需考虑太多,而后者需要根据成熟的标准进行诸多考量;前者简单、纯粹,后者节省时间。
三、婚姻关系稳固的基础何在?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
——基于原则和标准,还是基于好感?两个故事:
由于古时人们的婚姻都是父母包办,《圣经》中就有以撒这样的典型例子,说明了根据原则和标准选择伴侣的良好结果。由于青年人往往并不具备识人的能力,在当时代,父母替儿女决定就成了首选。亚伯拉罕明确要求他的仆人在自己的本族(敬拜耶和华真神上帝的人中)为他的儿子找一个妻子。结果我们看到,虽然以撒和利百加在婚前素未谋面、素不相识,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婚后甜蜜幸福的生活。《圣经》说以撒爱利百加,并且在他母亲去世以后,他这才得了安慰(创世纪24:67)。
下面让我们再来看一个反面例子。
以撒的儿子雅各选择了拉结做他的伴侣,仅仅因为她的眼睛有神(或许拉结曾用眼神勾引过雅各)。但是这样的选择又给雅各带来了怎样的后果呢?从《圣经》创世纪 30章我们不难看出,这个家庭的每一次争端似乎都是拉结挑起的。经上说拉结“嫉妒她姐姐”,当她得着孩子以后,便说:“我与我姐姐大大相争,并且得胜”(创30: 1,8)。
从私藏拉班的神像这件事上同样可以看出,拉结的品行其实并不好。然而雅各却偏偏爱拉结多一些,上帝就使拉结不生育,却总是让失宠的利亚在家族中得荣耀。为什么上帝大大赐福利亚,却不赐福拉结呢?我想应该是有一定的原因。另外,按照当时的风俗,长女不嫁人,幼女不可出嫁。雅各原应娶利亚为妻,可他却固执地遂自己心意选择了拉结。
读过创世纪的朋友都知道,雅各的一生是充满忧患的一生。他的家庭并不和睦,孩子们也彼此相争,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而这一切的根源,不正是因为雅各在利亚之外,娶了拉结为妻吗?上帝设立婚姻作为一个赐福的泉源,祂不希望看到不和睦的情形出现。由此可见,婚姻虽是上帝所设立的,但婚姻中的痛苦却始于人冲动之下做出的错误的决定。
这两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基于原则选择伴侣和基于感觉选择伴侣之间的区别。当代的一个悲剧是,青年男女在择偶时往往将“我是否喜欢他”作为了一个绝对的标准,父母的建议全都抛置脑后。这样的一意孤行,又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看了接下来的论述,你会更加深刻地明白,婚姻的幸福并不来源于对彼此的好感,而是来源于一个真正能给予幸福的另一半。因为爱情的承诺,从一个不具备爱的能力的人的口中说出,是极不可靠的。但愿青年男女们都能认识到这一点,不要太相信“我会对你好,我会好好爱你”这种话。因为人给不了自己没有的东西。《圣经》语境下的爱情一词有着更为深广的含义。
四、《圣经》视角下的爱情是怎样?爱从何而来?
当代人理解的爱情是一种浪漫的关系,既有肉体层面的吸引(亲亲抱抱举高高),又能达到精神层面的共鸣(凡事都聊得来)。人们认为这样的爱足以使婚姻建立在稳固、牢靠的基础之上。
许多影视作品也在向青年人传达这一点,似乎真爱可以克服万难;只要遇到了对的人,他就会为你披荆斩棘,将你从深渊中拯救,带给你幸福。
然而,19世纪的著名宗教作家怀爱伦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她说:
“爱是一种能力 (power)”{LYL 31.3};
“爱是属于上帝的。未悔改的心不能生发这上天所栽培的植物”{LYL 32.2}。
“爱的作为是不求利益不图报偿的”{LYL 32.3}。
“纯洁的爱情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种原则”{MYP 435.1}。
“凡心中存有真诚之爱的人,决不会盲目冲动。他们爱上帝超乎一切,爱邻居如同自己。”{MYP 435.1}
*注:此处LYL是《给恋爱青年的信》的字母缩写,而MYP是《告青年书》的缩写。
这样的论述完全符合《圣经》中对爱的定义。在以弗所书5章25节,经上记着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里的“爱”用了希腊文ἀγαπᾶτε (agapate)来表示。
《圣经》的文法中一共出现过三种爱;Agapē的“爱”是高尚的、纯粹无私的,Eran指热烈的、肉欲的“爱”,而Philein一般被用来形容基于情绪和感觉的“爱”,当感觉消失,这种“爱”也就消失了。
圣经学者们这样描述Agapē的爱:
“agapē乃是爱的最高级、最真实的形式,没有比它更伟大的爱了——激励一个人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爱(约15:13)。…它是一种神圣的思想与行动原则,修正品格、支配冲动、控制感情、并且使爱情高尚。”——《SDA Bible Commentary》Matthew 5:43
当以弗所书5章25节用Agape来形容夫妻之间应有的爱时,我们就可以知道,《圣经》对爱情的定义显然超过了一般人所理解的范围——既包括了妻子对丈夫的顺服,又包括了丈夫对妻子的舍己(“舍己”在这里的意思就是牺牲自己的快乐来成全对方)。
怀爱伦或许不懂希腊文,但是她知道唯有源自上天的爱,才能以确保婚姻中有长久的幸福。在《告青年书》原文的第439页,她特别提到要仔细调查即将结合的另一半。她一连用了十三个问句来提出检验的标准:
“每一个女子在答应婚事以前,应当调查一下,她所要结合的对象是否与她相配?
他过去的为人如何?
他的生活是否纯洁?
他的示爱出于高尚的动机,还是出于感情上的喜好?
他有没有使她幸福的品质?
从他的爱中能否得到真正的平安与喜乐?
她是否能被允许保留自己的个性,或是须将自己的意志与良心都交给丈夫控制?
作为一个基督的门徒,她并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用重价买来的。她能尊救主的要求为至上吗?
她的身体,灵性,思想和意志能保持清白圣洁吗?
这些问题对于每一位准备结婚之女子的幸福是关系重大的。”
为什么爱情需要被检验呢?
因为感情冲动带来的爱,对于应付婚姻的责任来说是不够的。她说,“这种爱不够坚强”[MYP440.2]。唯有Agapē的爱可以在婚后长久的考验中历久弥新,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必须要被检验。
以怀爱伦的视角来看,恋爱是在婚姻之后。你一定难以置信,怀爱伦实际反对结婚之前的恋爱。此处篇幅有限,笔者不展开论述了。详情可参考《给恋爱青年的信》这本汇编型小册子。
我相信她的观点代表了绝大多数SDA教会老一辈信徒的传统思想。因为直到今日,仍有不少人认为,结婚前青年人所真正要做的就是瞪大眼睛仔细观察,走得过于亲密以及搂搂抱抱都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我个人基本赞同这一点,只是我还在读大学,从未谈过恋爱,并不知道怎样处理这种关系。
五、如何基于《圣经》的原则选择伴侣?(浅谈林后6: 14)
“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阿摩斯书3:3)
大量的经验表明,凡是找对象抛开双方差异不谈的,都不会有好结果。
在本文的第一个问题中,我们已经看到,“情人眼里出西施”是由于激素水平的波动。这种影响注定不会长久。故此,找对象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在于两个人的差异。
门当户对是存在的,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是不存在的。连世人都懂得这个道理,我想在这里不必多说。
在信仰中也同样如此。你如果是一个敬畏上帝、圣灵充满的人,就不要找一个言谈举止与世人无异的基督徒作你的伴侣,否则你会为他的罪恶和“顽梗”而哀哭。你如果是一个注重世俗享乐的基督徒,也不要试图与一个全然渴慕天国的人在一起,否则他的“无趣”会令你感到十分不解,终有一天你会很乏味。
你在什么事上获得人生最大的意义和满足,你以什么为乐趣,最好以此为出发点寻找伴侣。因为生命准则不同的两个人很难走到一起。《圣经》早已经给了答案,“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这并不是说,教会中的人都可以被纳入择偶范围,而是在讲一件事——信仰原则相差过大的,不适合在一起。
结语
最后,围绕这篇文章,我用大白话总结一下。
首先,没有哪个异性是值得仰慕的,也没有什么非他不可。毕竟大家都是人,都各有各的缺点。心动的感觉是激素的谎言。在择偶时,对异性的光环效应不能有,以免影响判断。这是第一。
第二,作为青年人,一个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我是否具备了爱的能力?假如婚后没有了起初的激情,我能否依然保持与婚前同等量的爱与付出?在我的生命中,爱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它是否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第三,找对象需要本着标准和原则,而不是感情冲动。两个人的匹配度越高,之后走到一起的可能性越大,婚姻幸福的可能性也越大。根据《圣经》,这件事的本质是调查和筛选,没有什么复杂的。
最后,我个人认为多一些沟通是很重要的。有心动的感觉就去询问父母的意见,或者去找可信赖的长辈咨询。无论是谁都不要暗恋。描述情况以后,如果父母同意,可以适当发送一些信号。父母不同意,及时止损。我自己就是这么做的。
祝同学们都能找到理想中的另一半,将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